斷章取義兼張冠李戴的以色列復國預言應驗

By 假聖經

 

  不少基督徒經常誇耀以色列復國應驗了耶經舊約預言,事實真的如此嗎?

  首先,即使真的是符合舊約經文預言內容,以耶經落空預言數目之多、程度之巨,以色列復國一事與之相比,簡直不成比例。

  其次,基督徒講以色列復國預言應了舊約驗,實在令人很費解:

  (1)以色列明明在公元前曾復國一次(西元前二世紀),就算說應驗也應該說那一次!為什麼他們又不說那次是應驗了耶經預言?起碼時間上接近很多,且起碼還有國王。他們也從不解釋為何那次不算,可見他們說現代以色列復國應驗了舊約預言十分看風駛舵,純屬穿鑿附會。

   (2)猶太人幾乎全不相信耶穌,而且還宣揚基督教欺騙。如果耶穌真的是神,他們這樣是離棄神,瀆神,按照舊約,所得到的是受懲罰而非獎賞。如果復國是應 驗預言的話,恰恰證明他們所相信正確,耶穌不是神,是犯了十誡妄稱神的罪人,相信以色列復國乃應驗預言的似乎應該信猶太教而非基督教。認為以色列復國乃應 驗預言的基督徒顯然選錯了宗教,他們應該馬上改信猶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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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分析舊約以色復國預言前必須指出兩點:

   (1)舉凡預言,必定有應驗的具體時限,只有應驗後的有效期可以無限期。例如推羅預言必須由尼布甲尼撒完全摧毀而且推羅必須永遠為荒地,又例如大馬士革 由發出預言不久便開始永不為城;又例如範圍相當於今天伊拉克的整片土地由發出預言七十年滿便開始荒涼,(有效期)直到永遠,……。否則,完全沒有應驗的具 體時限,例如現在有人說美國將來必會分裂,一千年、二千年、三千年,甚至更後的時間仍未分裂也不能說不應驗,這算是哪門子預言?

  (2)應驗與否必須與預言內容相同,不能差不多,不能迴避預言具體內容有的東西,蒙混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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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摘錄兩段經文: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在其上寫為猶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在其上寫為約瑟,就是為以法蓮,又為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你要使這兩根木 杖接連為一,在你手中成為一根……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將約瑟和他同伴以色列支派的杖,就是那在以法蓮手中的,與猶大的杖一同接連為一,在我手中成為一 根。你所寫的那兩根杖要在他們眼前拿在手中,要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將以色列人從他們所到的各國收取,又從四圍聚集他們,引導他們歸回本地。我 要使他們在那地,在以色列山上成為一國,有一王作他們眾民的王。他們不再為二國,決不再分為二國;(結 37:16-22)……我的僕人大衛必作他們的王;眾民必歸一個牧人……」(結 37:24)

  「我也要使猶大被擄的和以色列被擄的歸回,並建立他們和起初一樣。(耶33:7)……因為耶和華如此說:大衛必永不斷人坐在以色列家的寶座上;」(耶33:17)

   《耶利米書》「建立他們和起初一樣」的那句緊跟著「猶大被擄的和以色列被擄的歸回」,明顯是一系列事件,亦即建國是在猶大人及以色列人被擄後回國便馬上 復國。而且經文把「猶大」和「以色列」獨立列出,意思很清楚是復國是在這個社會背景下完成。根據歷史一般的說法,北方的十族後來「丟失」了(當然不是「丟 失」,而只是被外族同化),顯然再無法符合上述條件!即使不計丟失十族,他們(南方的猶大人)在回國時沒有馬上復國,沒有在以色列民族分為南(猶大)北 (以色列)兩大分支這樣的社會背景下復國,這個復國預言基本上已徹底破產!

  《以西結書》也明言「我要將約瑟和他同伴以色列支派的杖, 就是那在以法蓮手中的,與猶大的杖一同接連為一,在我手中成為一根」。稍有一點耶經知識都知道,以法蓮是代表北方十族,而猶大則代表南方兩族。同樣是在以 色列民族分為南北兩大分支的這樣的社會背景下復國。徹底破產!注意經文說耶和華說「要將以色列人從他們所到的各國收取」(結 37:21)時明明白白提到「你所寫的那兩根杖要在他們眼前拿在手中」(結 37:20),注意,叫以色列人回國時拿在手中的杖是兩根,不是一根!換句話,與猶太復國有關的猶太人歸國是在以色列人分為南北兩分 支的歷史背景下進行,也就是當年便復國。這個意思十分清楚,這有如如果南宋的遺老們豪言壯語說必定王師北定中原,驅逐韃子,我們都會明白是指當年南宋會打 敗金國,收復中原;耶經預言也與之相類似,任何一個仔細讀過那些預言經文的人都必定明白是指當被擄的猶太人回國便與回國的北方以色列人聯合建國。現在有人 說 1948 年以色列建國乃應驗舊約預言,就等於說 1911 年推翻滿清政權乃應驗上述那些南宋遺老的豪言壯語那樣,張冠李戴!

  兩書的預言還指明有一王為他們的王,且指明為大衛的後裔,《耶利米書》更清楚地指明這王是「大衛必永不斷人」。今天的以色列與這有何相似之處?

  很明顯,以色列復國的預言不但沒有應驗,而且是徹底破產,經文意思十分清楚。

 

而且復國是靠聯合國,幾時關神的事?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B%A5%E8%89%B2%E5%88%97联合国成立了“巴勒斯坦专门委员会”,1947年11月联合国大会表决了《1947年联合国分治方案》,33国赞成(包括美国和苏联),13国反对,10国弃权,通过决议:将巴勒斯坦地区再分为两个国家(上次巴勒斯坦領區77%給予阿拉伯人,成為今天的約旦),犹太人和阿拉伯人分别拥有大约55%和45%的领土,耶路撒冷被置于联合国的管理之下,以期避免冲突。
http://www.mb-soft.com/believe/tdcm/zionism.htm
1947年,分區計劃建立一個猶太國家,贊同美國和蘇聯,是大會通過的聯合國。
以色列國正式承認5月14日, 1948年,當英國的統治結束。隨著國家加強青年的定義,猶太复國主義和其當前的目標和目的應該是已經激烈辯論的世界猶太复國主義組織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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